2007年12月8日星期六

携款逃走为什么半年后才开始通缉?

当从手机的新闻版上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第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携款逃走之后,过了半年才开始通缉?人估计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还有什么好追的?

核心提示:公安部发出B级通缉令,通缉原中国农业银行大庆市分行卧里屯支行行长张彦朋。张彦朋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2600余万元,并于2007年5月19日携款潜逃。

张彦朋


公安部6日发出B级通缉令,通缉原中国农业银行大庆市分行卧里屯支行行长张彦朋。


通缉令显示,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在侦办一起挪用公款案时,发现原中国
农业银行大庆市分行卧里屯支行行长张彦朋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2600余万元,并于2007年5月19日携款潜逃。2007年11月13日,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张彦朋执行逮捕。


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2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B级通缉令


姓名:张彦朋


方言口音:黑龙江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1-01-17


身份证号:230603196101172314


身高:178


通缉日期:2007-12-06


体型:较胖


通缉编号:公缉[2007]158号


户籍住址:黑龙江大庆市龙凤区化祥路323号1门203室


现在住址:黑龙江大庆市萨尔图区发展路22号祥阁花园G区A-2-205室


身体标记:背微驼


简要案情: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在侦办一起挪用公款案时,发现原中国农业银行大庆市分行卧里屯支行行长张彦朋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2600余万元,并于2007年5月19日携款潜逃。2007年11月13日,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张彦朋执行逮捕。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2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卷走了2600多万的巨款,居然过了半年才被人发现,才被通缉,这就是我们国家的悲哀吧。在网上搜索的时候发现,原来提出这个问题的还不止我一个人,另外一个名为周蓬安的人也在网上提出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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