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7日星期四

“舞王”一案中公安局副局长的受贿金额变成了六万


“舞王”一案中公安局副局长的受贿金额变成了六万


    刚刚听到中央广播电台的新闻,今天下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对“舞王”歌舞厅大火的调查结果:证实了龙岗公安局副局长陈旭明两次受贿一共为六万元人民币,其他贪污受贿情况未经证实。这样的一个调查结果和人们谣传中的从其家中搜出上千万、家中天花板装满现金、案发之后其妻子在家疯狂烧毁钞票的说法实在是相差甚远,可谓是让人大跌眼镜。为什么被证实的和谣传的竟然相差如此的远?一个公安局副局长,仅仅贪污六万元而已,竟然就被暴露、被抓获了,深圳市警方恐怕也太“清廉”了吧?



    
联想到近年来凡是官方公布的信息无不虚假,而民间的谣传无不被证实的种种,于是,我们宁可相信香港电视台的新闻以及民间的谣传是真的——何况,如果不是香港电视台的积极报导的话,这位副局长是否能被暴露出来也未可知,我们的党一直采用的就是鸵鸟政策,事情只要不是给人揭露到不抓不可的地步,是不会抓、不会关的;而就算是实在不得已办了,也是避重就轻、闪烁其辞,其可信度大打折扣。。





    
深圳这个副局长应该拜佛谢天,因为现在经济形式不好,国家领导人的精力都放在如何应对经济危机上;而各级地方官员则已经被“四万亿”激动得各自操权磨掌,口水直流,如狼虫虎豹面对羔羊麋鹿,根本没有功夫管你这样的小事,否则以死亡44人的数字,换一个时间,放在奥运之前的话,此人一定会被彻底查办。





    
深圳市检察机关对其花2000万购买龙岗区公安局副局长一事当然也是坚决否认——试想,如果承认的话,那将是一个多么大的黑幕、又有多少人被牵扯出来呢?所以,陈旭明一案,对陈旭明的低调处理,显然可以保护一大批人。但是,真相总是难以掩盖的,事实如何,人们心中自然有数。新浪的文章说,龙岗区某政府人员认为,陈旭明有2亿多资产基本上是属实的,那么,我们就要问一下,以陈旭明作为一个公安局的副局长的职务,每年的工资收入应该有多少?为什么会积累到2亿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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