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6日星期二

关注雷锋造假事件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桩桩历史公案将毫无疑问的越来越以真面目示人,以前我们所公认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优越性,越来越受到我们的质疑——卡斯特罗居然仍然能够在21世纪将皇位传给他的弟弟,回想朝鲜和曾经的中国,我们不得不说,如果不是在朝鲜战争上多死了一个人的话,中国现在会是什么样子呢?真的很难说。

雷锋这个中国的经典形象现在也开始受到质疑了,我从阮一峰的『转贴公社』看到了雷锋最根本的造假的事件的说明,有点震惊,不过也有点意料之中,在当时的中国,出现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太容易了,所以,文章最后说,雷锋只不过是当时的政治环境之下的政治垃圾,仅此而已。

感慨!

文学作品应该反思这样的事件,我想有一天中国会有一部这样的电影,来反思当时人们是如何变态的,来揭露雷锋这类人物的真相。就像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父辈的旗帜》一样,还原一个真实的雷锋。

中国人民解放军前沈阳军区工兵十团及其上级机关在1960年9月
策划了一起"雷锋捐款"骗案。雷锋在该案中充当了忠实的执行者。

在官方版本的宣传材料中,雷锋有两次
100元的捐款行为。第一笔据称捐给抚顺市的一个人民公社,第二笔是为救助辽阳水灾而汇给中共辽阳市委的捐款。在那个大多数干部职工月收入少于50元的年代里,100元是当之无愧的大额捐款。当它们出自一个每月只有6元津贴费的士兵时,更是震撼了普通民众的心。

雷锋的大额捐款举动,引起了部队当局的重视。前沈阳军区工程兵政治部干部,雷锋剧照主要拍摄者之一张峻回忆说:"1960年,我在沈阳军区工程兵政治部宣传处当宣传助理员,主要搞摄影报道工作。......一天,我们接到工兵第10团转来的两封地方来信,一封是抚顺望花区和平人民公社寄来的,说一个叫雷锋的新战士向公社捐助了100
元钱;另一封信是中共辽阳市委寄来的,说一位叫雷锋的战士向辽阳受洪灾的群众捐助了100元钱。这两封信引起了我们对雷锋的关注。"(《军事历史》
2003年第二期)

部队上级关注的结果,是雷锋的政治"起飞"。从1960年9月开始,部队安排他到各处做报告,记者也来采访。雷锋事迹的制作编写、雷锋系列剧照的设计和拍摄等活动从此开始。雷锋形象冉冉升起。可以说,没有百元捐款,就没有今天的雷锋。

有关这两笔捐款的历史资料,首先是
1960年8月20日的雷锋日记。该日记说:"望花区成立了一个人民公社,我把平时节约下来的一百元钱,支援了他们;辽阳市遭受了洪水的灾害,我把省吃俭用积存的一百元钱寄给了辽阳灾区人民。"
1960年9月以后,雷锋在多次演讲报告中提及这两次捐款。部分保存下来讲话文稿和录音被收入《雷锋全集》。抚顺雷锋纪念馆里保存着当年望花区和平人民公社和中共辽阳市委对雷锋捐款行为的表扬信。此外还有一些当事人也发表回忆文章,谈及与这两次捐款有关的情况。

审视核对这些历史资料,可以肯定地说:雷锋的这两次捐款,第一次是全假,第二次也只有半真。在全假捐款一案中,雷锋所在部队机关有指示雷锋说谎的严重嫌疑。而雷锋本人忠实地执行了指示,多次对公众说谎。在"半真"的第二笔捐款中,雷锋也表现出明显的沽名钓誉的虚荣动机。雷锋在这两起捐款事件中的不光彩表现说明他不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而是一个虚荣不诚实的政治投机者。

一、全假捐款

在据称是"支援人民公社"的捐款事件中,雷锋对公众谎称该公社"收下了100元"。

但当年受捐单位抚顺市和平人民公社明确否认收过雷锋捐款。收入《雷锋全集》的"和平人民公社致部队首长的信"原文是这样的:"为照顾到雷锋同志的日常生活用费和对家庭的照顾,我们没有接受这些钱,只是对这位优秀战士表示了我们的谢意。"

至今未见部队方面对该公社的否认提出异议,也未见部队方面向该公社进一步查询。看来部队方面接受了公社方面的否认。而雷锋本人从未提供该公社开具的收款收据,也没有任何其他文字凭据。该公社没有收受雷锋捐款,肯定是事实。但雷锋却在1960年9月后多次报告讲话谎称该公社收下他的100元。以下是雷锋在
1960年9月到1961年1月间的三次讲话摘录:

1960年9月,在题为"解放后我有了家我的母亲就是党"的讲话中,雷锋说:"两个月前的一个星期天,我上街去理发,看到成千上万的人正在热烈庆祝望花区人民公社的成立。我想:一个新成立的人民公社,一定会有很多困难,我是一个人民解放军战士,一定要以实际行动去支援。我想到了这些,就到储蓄所取了200元钱。我到了望花区公社说明了来意,公社干部只说收下我的心意,但是不收钱。我说这钱是人民给我的,我现在把它还给人民,支援人民公社发展生产,你们一定要收下这笔钱,就像做父母的收下自己儿子的钱一样,是不必客气的。说了半天,公社只收下100元。"。

1960年11月8日雷锋在沈阳军区工程兵政治工作会议上的发言提纲中写道:"支援望花区人民公社100元;"。

1961年1月5日雷锋在辽宁省实验学校的讲话中说:"我把这些钱都从银行里取出来,亲自送到了和平人民公社。当时,那个社主任不要。我说这些钱是党和毛主席给我的,过去我不但是看不着钱,连饭也吃不上。我说这200元钱是支援你们的,我没有什么礼物送给你们,就把这200元钱给你们作礼物。我再三地央求,最后,人民公社收下了100元。"。

(以上各次讲话摘录均出自《雷锋全集》。共青团中央等主办的雷锋纪念馆网站上有文件副本。网址是:http://leifeng.chinaspirit.net.cn/

公社明确否认收款,而自己又拿不出收据,雷锋怎么能凭空说人家收了自己100块钱?

除了受捐单位信函的否认外,还有其他证据证明雷锋这次捐款的虚假。雷锋本人关于这次"捐款"的叙述就提供了很有力旁证。他在多场报告会上所讲的"捐款"故事,在时间、地点、人物场景等所有事件要素上没有一处不出错。一个谎言的破绽能多到这个程度,还真是少见。由此也证明这是一次有组织的作案。如果没有该部队领导机关的指使和参与,入伍还不到一年的雷锋不敢这样胆大包天地当着几百上千的听众的面说假话。这种现象,与当年的"亩产万斤"一类造假活动相同,属于一种"公事公办"理直气壮的造假。它也是共产党领导下常见的事物。

二、所有事件要素上没有一处不出错

如果把雷锋的两笔大额捐款的资料进行对比,很容易看出差别来。雷锋后来给辽阳灾区的这一笔捐款事实相当清楚:有汇款单据,有收款方的确认信,有退款过程,甚至还有退款后转存的储蓄单据。来龙去脉一清二楚。但他"支援人民公社的"的这一笔"捐款",漏洞多到不可收拾。以下列举数处:

1、捐款时间出错。雷锋声称他在
1960年7月该公社成立的那天去捐款。但和平人民公社致部队首长的信里却说是"在今年5月下旬的一天里"。两者相差近两个月。产生不一致的关键点是雷锋声称他捐款那一天是公社成立的日子。事实上抚顺市城市公社化运动是在5月而不在7月。雷锋在1960年9月份作报告谈到此次"捐款"时说:"两个月前的一个星期天,我上街去理发,看到成千上万的人正在热烈庆祝望花区人民公社的成立"。9月份里讲"两个月前",那就是7月。但和平人民公社致部队首长的信里关于抚顺市人民公社兴办时间是这样说的:"在今年5月下旬的一天里,正当全市人民轰轰烈烈兴高采烈地迎接城市人民公社化的时候"。

中国城市人民公社化是一次政治运动。中共中央1960年3月9日发出《中共中央关于城市人民公社问题的批示》。组建城市人民公社的风潮席卷全国。据目前所得资料看,同属辽宁省大连、朝阳等市的人民公社基本在5月里完成筹建,这与和平人民公社的信里指出抚顺市在5月下旬"迎接城市人民公社化"的进度相一致,与雷锋所说的7月不一致。雷锋显然说错了时间。

2、场景不对。雷锋描绘该公社成立时街上有"成千上万的人正在热烈庆祝"的场景。但是这场景由于中共中央文件明文规定"不要组织群众性的庆祝游行"而不可能出现。

1960年,毛泽东倡导的公社化运动开始显现恶果,大饥荒吞噬着成千上万中国人的生命。中共中央对城市公社化运动采取了低调态度。在上述文件中,中共中央明确指示各地不要举行庆祝游行活动:"
今年一年内,城市人民公社还在试办阶段,...关于组织城市人民公社的消息都不要登报,也不要组织群众性的庆祝游行"。中央既有明文指示,各地各级党委当然会照办。难以想象某个党委胆敢违抗中央指示,公然组织群众上街,搞出雷锋所说的"成千上万的人正在热烈庆祝"的景象。

雷锋描绘出虚假场面,恰证明他没有到过现场,只能凭着自己的主观想象编造场景。雷锋在编造时可能觉得,农村人民公社成立时出现了很多庆祝的景象,城市人民公社成立时也会同样地庆祝。大跃进期间中国各地的确经常举行热闹非凡的街头庆祝游行。雷锋这样推想场景99%不会推错。纯粹因为运气不好,才让他这次高度有把握的推想一头撞上了中央禁令。

3、公社的名称搞错。雷锋用了一个错误的、并不存在的公社名称,几个月后才改过来。雷锋在1960年9月和11月的报告中,都声称他的100元捐款给了"
望花区公社"或"望花区人民公社"。而实际上抚顺市并不存在这个公社名称。抚顺市望花区当年是县级行政单位。望花区属下有和平、工农、田屯等等多个人民公社。但望花区自身不是"公社"。抚顺市没有一个"望花区人民公社"。雷锋使用错误公社名称数月之后才在1961年1月5日的报告文稿中改称"和平人民公社
"(见前面的引文)。这个过程说明他开始时使用的公社名称是瞎编的,几个月后才落实到一个真实存在的公社名称。

雷锋自称亲自上门捐款。但他却在此后长达几个月的时间里、在多场报告会上说错公社名称,这绝不是口误。雷锋描绘"捐款"过程的一些情节是很具体的。什么成千上万人上街热烈庆祝,他见状到储蓄所领出200元,然后送到公社驻地,而对方怎么推让不肯收,最后被他央求不过终于收下100元等等,讲得有鼻子有眼。怎么偏偏就不知道该公社叫什么?就算他记忆力不佳想不起来,也应该能从捐款收据上看到该公社的正确名称吧?如果他手中有收据,还会出这种错误吗?

雷锋把一笔"捐款"给了一个并不存在的"公社",恰说明这笔"捐款"从来就不存在。

4、"捐款"没有资金来源。1960年
8月28日,雷锋在给辽阳市委的信中这样说明他当时的存款状况:"现在部队每月发给我们6元钱津贴,我每月除了理发花5角钱外,余下的钱我都存到储蓄所。入伍后我把在工厂时候攒的40多元,都带到部队存到了储蓄所。我在部队短短的7个月里,又节约了津贴费30多元,到现在为止,我已储存了100元钱。"
(按:40多加30多怎么也到不了100。雷锋的算术有点问题)

即便忽略算术法则,直接引用雷锋的合计数,他到1960年8月28日总共也才有100元存款,并不足以支付两笔共200元的"捐款"。这100元存款只能实现其中的一笔。如果他在8月前把钱给了公社的话,到8月里就没有钱可以捐给辽阳灾区了。而现在我们知道他在8月28日确实捐出100元给辽阳灾区。由此证明他在此之前并没有给人民公社捐过款,除非他那时能把空气变成100元"捐"出去。

有关资金来源,还有一个很大的疑点。即雷锋"到储蓄所取了200元钱"这个情节,从未得到储蓄所方面的证实。而这本来是很容易做到的。如果雷锋开户的储蓄所能够提供雷锋在1960年7月的一个星期天从该所支取200元的纪录,无疑是对雷锋"捐款支援人民公社"说法强有力的支持。如果有这种纪录的话,当局早就公布出来大肆宣传了。至今未见这样的纪录,也证明雷锋自称什么"到储蓄所取了200元钱"是凭空捏造的情节。

5、更神的是,雷锋还能在公社党委提笔写信的两个月前就收到公社的感谢信。雷锋在1960年9月份题为"解放后我有了家我的母亲就是党"的报告中,先介绍了自己的捐款行为。然后说:"做这种事----自己应该做的事,本不想叫领导和同志们知道,因为党的恩情我永远也报答不完。谁知事后公社党委和辽阳市委都给部队来信表扬我,使我很不安......"

和平人民公社致部队首长的信落款日期是
1960年11月11日,而雷锋居然在9月份就看到了信知道了公社党委"来信表扬我",并且超前两个月就觉得"很不安"了。很特异的功能啊。这个情节让人见识到雷锋说假话的胆子奇大。他那时连假设的受捐单位都还没搞定,就敢声称连感谢信都已经收到了。此情节也证明本案的当事人先编造故事,然后再设法补充资料的恶劣行为。虽然毛主席的好战士们勇气通常比较非凡,但从当时雷锋所处情况判断,这个案件明显属于集体努力的结果。雷锋个人即便胆大包天,也没有完成骗局的能力。雷锋所在部队,才有这样的能力。

中国人民解放军前沈阳军区工兵十团及其上级机关在1960年9月策划了一起假捐款骗案。雷锋在该案中充当了忠实的执行者。

三、前沈阳军区工兵十团是假捐款的主谋

以目前可得的资料来判断,这个假案是雷锋所在部队当局有组织有计划的安排。如果没有雷锋所在部队当局的策划指使并提供保护,当时入伍还不到一年的雷锋不可能编造这样露骨的假事迹。即使他敢,只要部队能正常进行审查,他也根本过不了关。

查明这个假故事太容易了。上级只要把雷锋叫到办公室,提一两个问题就能把雷锋问趴下。比如:"哪儿有个'望花区人民公社'?你领我去瞧瞧行吗?","公社给部队写来感谢信了?怎么我们都没见着?","捐款收据在哪里,拿来让我看看好吗?"。如果部队有做过最起码的审查,这一骗局早早就会败露。

即便该部队开始时忽略了初始审查,在
1960年11月收到受捐单位的否认信函后,部队至少应当再与雷锋核对一下。而这个案子经不起最轻微的查问。一碰就会露馅。后来的事实表明,该部在已获得雷锋说假话的直接证据后拒不调查处理。雷锋继续在报告大会中稳稳当当地讲述着"捐款支援人民公社的"的假事迹。几年后,这笔假捐款更是正式地被列入雷锋事迹,一直维持到现在。这一切都显示雷锋所在部队领导机关对这起捐款骗案处于"全程知情,全程掌握"的状态,他们具有作案的强烈故意。这不是雷锋个人造假部队失察,而是部队主动指示雷锋说谎并且采取措施保障谎言不被揭穿。雷锋所在部队,即前沈阳军区工兵十团,应该是这个捐款骗案的主谋者,其上级是支持者。而雷锋在案中是一个忠实积极的执行者。



四、谁是雷锋日记的作者?



雷锋所在部队主动指示或授意雷锋说假话的一个有力证据,是雷锋日记与捐款活动的矛盾现象。如果你以正常时序阅读雷锋日记和雷锋写给中共辽阳市委的捐款信,就会遇到一个很不合理的现象:雷锋自己破坏自己。他在8月20日先说假话"作案":记下他两次捐款,共计200元。短短8天之后的8月28日,他又写信自行"破案":他在信中告诉辽阳市委说他其实总共只有100元存款。(这封信收入了《雷锋全集》)这必然使得他前面一笔百元捐款落入"大笔开支无法说明资金来源"的困境。

雷锋日记和信件不可思议地互相矛盾自我破坏的的现象提示雷锋日记可能出自他人之手。如果两者均出自雷锋自己,按照日历时序先写日记后写信,则他必定会保证资金来源与支出的一致性。他在8月28
日的信中完全可以把自己的存款数字改高一些以适应8天前所记下的两次捐款的总额(9月后雷锋的各次报告里就是这样改的)。他更可以干脆一字不提自己的存款。世界上绝大多数人在捐款时不说也不必说明自己还有多少存款。雷锋当然也不必。对于雷锋画蛇添足自我破坏的错误,我们找不到其他理由来解释。只能解释为雷锋在写信时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有过一次"支援望花区人民公社100元"的光荣事迹。也就是说,那8月20日的日记不是他写的,或者不是他在8月里写的。

貌似发生在8月之前"支援望花区人民公社100元"事迹,应该是在9月6日辽阳市委写信表扬雷锋以后才被追加进来的。而且追加者不是雷锋本人,只能是他的上级。这个上级没有看到雷锋给辽阳市委的信,无从知道雷锋已把自己的存款额说死了。他径直指示雷锋多说一次百元捐款,并指示他在日记里写上这些内容。而雷锋虽然知道上级追加的"捐款"超出了自己的存款额,但他选择了沉默和服从。这样就种下了矛盾,造成雷锋"大笔开支无法说明来源"的困境。

"8月20日"这篇日记在叙述时态上也露出了马脚:它用完成时态叙述将来事件。日记日期是在雷锋向辽阳市委汇出捐款的8天以前。但口气却是完成时态:"辽阳市遭受了洪水的灾害,我把省吃俭用积存的一百元钱寄给了辽阳灾区人民"。他本应当说"我将/打算/准备要寄去一百元"而不应该说"我把一百元寄给了"。这显示这篇"8月20日"的日记写成于
8月28日雷锋捐款之后,而不是之前。

从这些年来网上流传的一些文章看,人们早就在质疑雷锋日记的作者是不是雷锋。几年前有篇文章提到,央视一个主持人在河北某大学演讲时直言不讳地说"我现在特别想知道是谁替雷锋写的日记。"可见雷锋日记的由他人代笔的痕迹十分明显。如果中共当局在雷锋去世后公布的不是雷锋日记"摘抄"而是原文的话,雷锋榜样绝无可能存活至今日。


五、假捐款事件过程还原

对于雷锋自我破坏的怪现象,合乎逻辑的解释应当是:A、雷锋8月20日的日记写成于8月28之后;B、这篇日记的原作者不是雷锋,雷锋只是把它抄入日记本。

现在我试着把这个事件的大致过程还原。个人的感觉是,假捐款事件是在9月6日以后雷锋走红初期工兵十团当局"当机立断"追加的事迹。但事情做得比较仓促,留下了严重破绽。虽经事后追补资料,仍然无法圆谎。我所引用的资料是公开的,每人都可以进行自己的分析和判断。我个人的分析推测有待他人检视和挑剔,也有待将来面世的更多历史资料的验证。

1、1960年8月28日,雷锋给辽阳市委写信并汇款100元。他在信中基本如实地说明了自己的存款数量:大约100元。

2、9月6日,辽阳市委致信雷锋所在部队表扬雷锋,并退回捐款。

3、雷锋所在部队领导得知雷锋捐款事迹后很重视。同时出于某种目的决定将100元捐款扩张成200元的事迹(浮夸战果是解放军传统性习惯)。部队随即让雷锋展开巡回报告,并在报告中讲述假捐款事迹。雷锋虚荣心强烈,给他追加荣誉很合他心意。何况这是上级安排,有责任也是上级担着,出什么麻烦也赖不着他,他不要白不要。再说那时雷锋仅仅是团里的标兵,在团的范围里作报告,一切作弊全在本团牢牢掌控之中,没人担心事情会败露。

此时该假捐款项目仅仅有"100元支援人民公社"的粗略框架,缺乏具体细节。连具体受捐款单位都没来得及搞定。于是雷锋在报告时只能用个胡乱想出的公社名称向听众演讲。"捐款"的时间,也粗糙地设定于"两个月前"。

为了适应追加的100元"捐款",雷锋在报告中修改了自己的存款数字以相适应。他不再说入伍时只带了40多元到部队了。而是改说:"每月发6元津贴费,我只留5角钱零用,余下的都储蓄了。入伍半年多,节约了32元,加上我在工厂节余的工资,现在储蓄了200多元"。

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雷锋把自己的存款额翻了一番。他说谎圆谎,毫无困难。我想这反映了雷锋的真实品质:他不在乎诚信,不知羞耻。组织上交给他说假话的任务,他毫不犹豫执行。党给他荣誉,他让党放心。

4、"8月20日"的雷锋日记也在此阶段写出。该日记作者"自然"
地使用完成时态去叙述8月28日的捐款。没有考虑到日后这篇颠倒时序的"日记"造成雷锋"自我破案"的怪现象。直到后来影响扩大,雷锋升级时,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对于这些漏洞,就只能补洞而不能重来了。

在1960年11月11日之前,雷锋仍然继续使用"望花区人民公社"这个错误名称。这显示,此时不但是雷锋,连他的部队当局仍然不知道这笔"捐款"到底该给谁。

5、随着雷锋报告会次数增加,他事迹影响扩大。军区工程兵政治部机关开始介入。到了这个阶段,假捐款项目在"草创"阶段遗留的漏洞就亟需修补了,否则太露骨。最要紧的当然是弄到一份"受款"单位的确认信件。相信他们到这时才发现抚顺市其实没有一个"望花区人民公社"。他们只好退而求其次,找驻地附近的和平人民公社协商(工兵十团当年驻和平路东段)。经过某种协商努力,1960年11月11日,和平人民公社终于给雷锋所在部队写了表扬信。这封迟到半年的表扬信表扬雷锋在"5月下旬"的
"捐款" 行为。虽然它否认收下了雷锋的钱,但它总算搞定了受捐助单位。因此雷锋在1961年后的报告中不再使用"望花区人民公社"这个错误名称,而是改用"和平人民公社"了。



六、帮倒忙的表扬信



先宣称收到了表扬信,再设法找人写这样一封表扬信。这是风险相当大的造假。一旦没人愿意出具假表扬信该怎么办?雷锋所在部队敢这样放胆作弊,不是无根据的。在中共领导下,为革命造假的环境相当牢靠。共产党的处世哲学向来只求革命胜利成功,不在乎用什么手段。造假有利于革命胜利成功?那就坚决造,没问题。就象很多干部明知"黄继光堵枪眼"是造假却仍然努力帮助树立和宣传一样。雷锋时代就是那个"亩产万斤"的谎言轻而易举在全国遍地开花的时代。在那样一种疯狂"突出政治"的年月里,部队方面只要把树立雷锋的"重大政治意义"抬出来,不愁找不到协作单位。望花区和平人民公社愿意出具假表扬信以培养雷锋。并非意外。

但该公社为什么要在半年之后才写信表扬雷锋?是什么原因造成这封信拖这样久才写出?当雷锋已经迫不及待地于9月份的报告会声称公社党委"来信表扬我"的时候,该公社还没有动笔写信,一直拖到
11月。说实在的,这个时间差让雷锋好尴尬。那时究竟是部队当局没有和他们协商出具假表扬信,还是协商过程有困难?现在看起来应该是部队方面行动迟缓。因为雷锋一开始只在团的范围里作报告,仍属于"小打小闹"。没有人会想到他将来会成为国家级大英模。因此对雷锋假事迹的弥补也不重视。

当工兵十团的上级、沈阳军区开始重视并接手掌控后,雷锋事迹的分量陡然加重。补资料圆谎的工作这时才提上议事日程。据陈广生所著的《雷锋传》等资料,沈阳军区于1960年11初决定提升雷锋的模范等级。树立雷锋的相关工作立即加紧进行。军区工程兵政治部11月2日将雷锋抽调至沈阳,到工程兵各部去巡回报告。工程兵党委组织部也催促工兵十团发展雷锋入党。11月8日,雷锋所在运输连党支部通过雷锋入党申请书。次日,工兵十团党委成员就在沈阳军区招待所临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突击发展雷锋入党。11
月11日和平人民公社的表扬信就发出了。

但和平人民公社的这封迟来的表扬信最终反而起了打假证伪作用。因为这封信不但与雷锋的说法多处矛盾,更明确地否认收到过雷锋100元的捐款。这一点对揭穿雷锋捐款骗局起了关键作用。不能不说它是此次"军民共建"
雷锋形象的致命性败笔。人们会问:既然该公社同意出具假写表扬信了,却又为什么不把"好事"做到底,干脆成全雷锋、痛痛快快地承认收下了100元?为什么要在信上明确否认收款?

这一点的确有些费解。这封信产生过程的具体情况仍不清楚,一些谜团有待进一步的澄清。我个人觉得,有可能是因为款项牵涉财务程序,有个人责任,比较难办。如果和平公社负责人承认接受过雷锋
100元捐款的话,他会面临提供收支凭证以及相应的会计科目记录的困境。钱款收支和转帐都要有相关财务人员的签字。这一系列过程比较复杂,牵涉的人多,容易暴露。在经历过空前恐怖的"三反五反"运动之后,人人对"经济问题"噤若寒蝉。没人愿意凭空承担"100元款项去向不明"的责任。但这究竟是不是导致公社方面否认收款的原因或者原因之一,还有待将来更多资料的验证。

七、"半真"捐款

"半真"捐款,指雷锋于1960年8月
28日为救助辽阳水灾汇给中共辽阳市委的捐款。说这次捐款"半真",其含义有二:一是指雷锋的这次捐款实际上一分钱未出。但他不诚实,把未实现的捐款当作已经实现的捐款,多次报告给群众听。二是雷锋捐款动机不纯,他表露出借捐款取得政治好处的愿望。

1960年8月28日,雷锋汇出了捐款。但该款项被中共辽阳市委于9月6日原数退回。雷锋取回这100元钱,并于次年将其转成半年期整存整取存单。这张存单一直保存至今。此次"捐款"中雷锋实际上一分钱没出,是毋庸置疑的。

无论如何,这一次雷锋的确表现出了帮助他人的意愿,也确实捐出了款项。这当然是好的。但是有捐款意愿和完成捐献毕竟不是一回事。对于没有被接受的捐款,雷锋仍然可以说自己确有助人为乐的精神。即便对方不收,他自己这种精神还是高尚的。但他也应该把捐款没有被接受的事实告诉大家。这才是诚实的态度。但是雷锋在1960年9月后的多次报告(据信有二十多场)中均用完成语气把一分钱都没有付出的"捐款"当作既成事实告诉听众。他在报告中提到了对方的感谢信,却不提信里有关谢绝和退回捐款的内容。与此同时他着力地宣扬自己的"革命傻子精神"。让听众觉得他已经出了代价。这说明雷锋有意误导公众,造成捐款完成的错误印象。


八、"请市委对我多多培养"

雷锋给辽阳市委的这笔捐款,还有着明显的沽名钓誉,追求政治好处的动机。中共官方一直宣传雷锋"不为名不为利"、"做好事不留名"等等。但稍加观察即可知雷锋实际行为并非如此。雷锋做的"好事
",不是留下照片、写进日记、就是引来感谢信。其中引人来感谢这一条,如果没有雷锋的配合,受助者很难写出感谢信。雷锋在这次捐款行动中也是主动配合。他不但留名留地址,写感谢信所需的资料一笔不少,另外还附加一张放大的个人照片。

雷锋捐款有没有留名的权利?当然有。捐款时留姓名,是正当、正常的做法。而且,从捐款基金的社会监督方面考虑,捐款者还应该提供姓名并要求开具收据。问题在于雷锋留名并不是为了监督收款单位,而是图谋个人利益。

2005年3月6日辽宁省《千山晚报》发表了记者来占军采访当年在辽阳市委办公室工作的李绍信后所写的"45年前,我接到雷锋的汇款"的报道文章。根据该文介绍,雷锋在汇款单上留下姓名,还在汇款附言中说明自己从辽阳入伍等情况。这已经给出足够的个人资料了。但雷锋显然觉得还不够,他另外还给中共辽阳市委写了一封信。他这封信除完整列出本人姓名和部队番号外,还在结尾处提出了很特别的要求:"最后请市委对我多多培养,使我不断前进"(这封信收入了《雷锋全集》)。

这是耐人寻味的要求。你雷锋捐款不是为了帮助灾区人民吗?怎么扯到"对我多多培养"上去了呢?你人在部队,并不在辽阳市委的管辖范围内,要人家怎样"培养
",才能使你"不断前进"?在共产党统治下生活过的人很容易看出雷锋的用意。把话说到这份上,雷锋已经挑明了请对方给予表扬、以帮助自己获取政治好处的愿望。

雷锋能这样写信,说明他政治成熟度不低。他相当熟悉革命用语。革命队伍里当然不能说"栽培"、"提拔"
或者"重用"这类"庸俗低级"话语。表达同样意思的革命词汇是"考验"、"培养"、或者"给我压担子"。雷锋这位"革命的傻子"一点都不傻。

在汇款之外还专门写信提出"对我多多培养"的要求,这本已属多余。然而雷锋仍然觉得不够。他随信还寄去了一张放大的照片,不但留名留地址,还要留影。世间捐款者在捐款时留名留地址是普遍的做法。但在此之外还提供个人相片的,就极罕见了。雷锋真是心细周到过人。但他此举用意如何?我们看不出这张照片对灾区灾民有任何助益。雷锋这个动作只能理解为他个人另有所求。他很可能希望别人记住自己还要认准自己。如果可能的话,最好能报道宣传自己(这一点果然实现了)。

雷锋捐款,一方面留姓名留地址还留了照片,做了不少多余的动作;另一方面却在报告会上一脸谦虚地对听众说:"做这种事----自己应该做的事,本不想叫领导和同志们知道,因为党的恩情我永远也报答不完。谁知事后公社党委和辽阳市委都给部队来信表扬我,使我很不安......"(1960年9月题为"解放后我有了家我的母亲就是党"的报告稿,存于《雷锋全集》)

连照片都送去了,还说"不想叫领导和同志们知道"。你看雷锋是不是很虚伪?如果做到雷锋这样的显摆还可以称做"做好事不图名"的话,这世界上就没有贪图名利之辈了。雷锋的确应该感到"很不安"。但这个"不安",是由于他欺骗了公众而产生的内心折磨。


九、出手大方只为个人装潢


据当年在辽阳市委办公室工作的李绍信的回忆,雷锋寄去的是"一张4寸的黑白照片,照片是他站在汽车前拍摄的。"
我们知道,1960年代洗放照片是比较贵的。据雷锋剧照主要拍摄者之一、前沈阳军区干部张峻说,那时候洗一张6寸的彩色照片要40元。洗一张4寸黑白照片当然要不了那么多,但也得要几元钱。对于每月只有6元津贴的士兵来说,还是不小的开支。讽刺的是,雷锋在信中介绍了自己的"节约"行为:"我每月除了理发花5角钱外,余下的钱我都存到储蓄所"。雷锋似乎没有注意到他随信寄去的4寸照片花掉了好几个5角钱。

在那些巡回报告会上,雷锋重复地向群众讲述他捡破袜子挤牙膏皮等等"节约"行为。雷锋所在部队更是把雷锋树成"节约标兵"。部队给雷锋拍摄的"勤俭"题材的剧照上,雷锋所缝补的一只袜子烂糟糟的就像被铁锤砸过一样,上面还有两个鸡蛋大小的洞。英雄就穿这种烂袜子,真是惨不忍睹。但我们在这里看到的却是雷锋用相当于几双新袜子的钱去冲洗放大4寸照片这种很不节约的行为

雷锋花钱拍摄放洗以及彩绘照片是长期的嗜好。张峻也认为这在当年属于比较昂贵的消费。张峻在东方卫视2007年3月6日的一个纪念雷锋的节目中接受采访时说:"我看雷锋他舍得花钱照像,我收集雷锋的照片,在照相馆照的照片,包括他在家乡的,他到鞍钢的,在途中的,到了部队以后在照相馆照的54张,那个时候,说实在的,花钱照像最少要3,4块钱
"。据此计算,单是张峻一个人搜集到的这54张在照相馆照的照片,在它们初次拍摄时就已花掉雷锋200元左右。如果算上后来加洗加印、放大和彩绘等等开支,就更多了。雷锋在照片上的形象的确比较好看。他可能因此喜欢照相也喜欢把照片送人。曾见有人回忆说有段时间雷锋执行任务住在一个小村里。雷锋给村里几乎每户人家都送过照片。粗略估计雷锋一生自费拍摄、放大、彩绘相片的开支很可能超过300元。

以《雷锋传》一书所提供的资料计算,雷锋一生总收入为一千一百多元。这样算起来,雷锋一生收入的四分之一被用在照相上了。此外他还拥有料子衣裤、皮鞋、价格40多元的皮夹克以及160元以上的瑞士手表等在当年都属于高档的消费品。可以说,雷锋用于个人外表形象的打扮和形象保存上的花费约等于他收入的一半。这样的消费结构,怎么能算节俭?
1959年起,饥荒开始在中国蔓延。一般的中国人想尽各种方法寻找食物,有几个人能象雷锋这样在食物以外花这么多的钱?以当年那种的革命政治道德标准衡量,雷锋这种爱打扮的青年多半要被当作"小资产阶级思想浓厚"者来批评。而雷锋所在部队居然把他树为"节约标兵",不是有病吗?

雷锋花钱是有方向性的。他在个人外表修饰装潢上很舍得花钱。他的大额捐款,实际上也是为着一种打扮,即政治打扮而支付的。这位"革命的傻子"瞄准政治目标而出手。捐款的同时写信寄照片,赤裸裸地提出"对我多多培养"的要求,毫不隐讳借捐款之机促成自己政治上的"不断前进"的意图。他的大额捐款形同为获取政治回报而进行的投资。用"政治献金"来形容雷锋的捐款,是比较合适的


十、吝于回报养育之恩

雷锋的捐款有鲜明的政治企图。这还可以从他对待自己亲人的态度上看出来。他7岁时成为孤儿,是他的六叔奶奶把他抚养大。这等养育之恩与生身父母无异,雷锋不应当忽略。但我们从来没听说他在工作有了收入后曾经寄钱回去报孝过这位六叔奶奶。雷锋热衷于照相留影、购买高档消费品打扮自己,还向辽阳市委汇出大额捐款。却好像忘记了抚养自己的六叔奶奶。雷锋在自述自己怎样劝说公社收下他的钱时说"你们一定要收下这笔钱,就像做父母的收下自己儿子的钱一样,是不必客气的。"
可他有没有给过六叔奶奶"像做父母的收下自己儿子的钱一样"的机会呢?看来没有。相反,我们看到雷锋为了政治上的好处在"忆苦思甜"报告中歪曲事实,抹煞六叔奶奶的养育之恩。


新浪网连载的师永刚、刘琼雄所著的《雷锋》一书中提起一件事:


"有一套题为《毛主席的战士----雷锋》的宣传画,其中有童年时期的雷锋把脚插在牛粪里取暖和雷锋贴在老母猪肚皮下睡觉的画面。雷锋家乡的人看了就很有意见,因为雷锋小时候是由他的一位六叔奶奶抚养的,晚上跟六叔奶奶睡。把雷锋画成和老母猪睡,用老母猪的肚皮温暖身体,是不符合事实的。"

这些"不符合事实"的情节出自何人呢?不是别人,正是雷锋自己。所谓童年时"和猪睡觉"的故事是雷锋自己亲口说的。在1960年11月15日的忆苦思甜报告中,雷锋说他母亲去世后,"一个农民介绍我到地主家看猪,每天看10头猪,要给猪洗澡,晚上没有地方睡,有时还要同猪睡"。1962年3月6日雷锋写给《民兵之友》的一篇文章也说:"那时我才7岁,孤孤单单,无依无靠,只好去给地主家看猪。冬天没有棉衣,就和猪睡在一块儿取暖。"

所谓"地主老财",不过就是毛泽东周恩来父辈那一类的人。他们再怎么坏也懂得讲究经济效益。雇个小孩来放猪,是为了让自己的猪吃好长膘。让小孩和猪睡觉根本不能达到这个目的,有什么必要?而小雷锋明明晚上能跟六叔奶奶睡,为什么偏要到猪圈里去和猪睡?雷锋自编的这个"苦难"故事真的太过离奇。难怪乡亲们不认同。这件事证明雷锋容许良知堕落,为了获取政治上的好处而不惜编造谎言。

看到以上种种事实,你还觉得雷锋是个有良知有爱心的人吗?应该会觉得有点困难吧?实事求是地说,在毛泽东时代那种冷漠互戟、充斥着政治陷害的社会风气下,雷锋没有故意陷害他人的行为。因此他还算不上是坏人。但雷锋绝不是诚实本分有爱心的人,他是个浮浅虚荣的政治功利追逐者。如果他继续升迁以至于握有权柄的话,难保不做出陷害无辜的坏事来。

十一、"黔首不愚尔独愚"

雷锋这座"丰碑",是道义空朽的棺木,是渗透了政治污秽的垃圾。中国人民的辛苦纳税贡献,被中共挪用去把垃圾加工成效忠本党的"英模",还强制人民学习。这是损公肥私的罪行。

党委一元化领导下的弄虚作假,是雷锋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弄虚作假的一大特点就是"不设防不怕揭"。当事人在政权保护之下理直气壮地造假。现在人人可以看到,作假痕迹在与雷锋相关的文件资料和图片中几乎处处可见。给揭露雷锋假案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人们不禁要问:党为什么这样蠢,当年作假为什么不知道防堵漏洞?这个问题的答案是:高度安全的造假环境让党政军各级各部门放心地舞弊,从未想到还需要防备。

在中国,造假要看情况。对党说假话毫无疑问受到严惩,但为党造假则会受到党的鼓励和提拔。为党造假,不造白不造,造了就见效。几十年来,解放军造什么英模,中国人民就老老实实学什么,从来无权过问英模的真实性。尤其是雷锋这种超级英模,更是百分之百地豁免质疑。造假安全系数如此之高,参与造假的党员干部们还怕什么?他们完全可以说"就算让你知道了真相,那又怎么样?还怕你反了不成?"。太过安全优越的造假环境,必然惯坏了各级党委。导致了半个多世纪来不计其数的"不设防"造假活动。

借助巨额国家资源的投入,再加上强大的国家政权的保驾,使得雷锋这类卑琐虚伪的人物一时红透天。但是,这一切却并不能保护他们不被识破。如今党造英模几乎个个面临穿帮破败的"濒危"境地。举凡
"大渡河十八勇士"、"狼牙山五壮士"、"黄继光堵枪眼"以及"雷锋好榜样"等等昔日光辉形象,如今没有一个经得起最起码的挑剔与推敲。

我在学生时代学雷锋,曾把雷锋事迹和共产党所描绘的"资本主义社会欺骗掠夺尔虞我诈"印象相对照,从而倍感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那时心想,如果社会主义制度不优越,怎么可能培养出雷锋这样的先进人物呢?过了几十年,才发现雷锋不过是政治垃圾。现在我们应当思考:如果不是共产制度高度邪恶,怎么可能挥霍巨额公众资源去把一介卑琐虚荣之辈捧成超级
"英模"呢?

第80届奥斯卡颁奖典礼

幸亏好莱坞编剧及时和老板们达成了协议开始上班,否则我相信如果没有编剧的话,第80届奥斯卡颁奖典礼一定也会像金球奖一样,没办法进行电视的转播,只能召开记者会了。相信也是因为金球奖的问题,所以导致今年奥斯卡的广告费又创新高,网上的消息说,每30秒的广告费需要180万美元。稍微关注了一下,知道科恩兄弟的《No Country for Old Man》是大赢家,不过今年的大赢家也只是四项奖而已,要像《魔戒》、《泰坦尼克号》那么风光的话,估计还得再继续等待很多年才行。

《老无所依》看了,没什么感觉;不过我相信和当时的字幕组翻译的比较烂有一定的关系,很多台词都没办法对起来;丹尼尔·戴·刘易斯靠着《There will be blood》(《血色降至》)获得了影帝,好像《我的左脚》、《以父亲的名义》中某一部也曾经获得过?懒得去IMDB查了。

今年的Host不知道是谁,不过应该不是Bill Crystal。其实我最喜欢的还是Bill,其他的都没有太深的印象。后来的黑人那次以及女人那次觉得都不太精彩,尤其是女人那次,觉得那女的有点过分紧张,后来又看了一次艾美奖的颁奖典礼,才发现,原来那个女的一直是这样,那场她不是主持,是来宾。

Bill一共主持了13次奥斯卡颁奖典礼,实在是有够厉害,最长的主持记录好像是一个80岁左右的主持人,主持了20多次。Bill76届颁奖典礼之后也曾经被邀请担任大会的司仪,不过被Bill拒绝了,据他说已经没什么新意了,估计是要在奥斯卡上隐退了。我挺喜欢他的76届颁奖典礼的,几乎每次出场都有彩头,而且都让人回味不已,实在是不错。

新浪Video频道已经有人在传奥斯卡的颁奖过程了,等传齐了一起看一下,所以就不关注零零碎碎的新闻了。

《朱诺》或许确实应该看一下,因为我看过小女孩Elle Page(?)的《水果硬糖》,简直是把我给镇住了!整部电影只有两个演员,一个在酒吧里吊马子的混混,另外一个是14岁的Page,Page的表演实在是太成熟了,以一个14岁的年龄出演这个角色,而且绝对的让人感到毛骨悚然,实在是不容易。《朱诺》是喜剧,看看这个小女孩儿如何能出演一个喜剧呢?《朱诺》大热,毫无疑问的,Page又成了好莱坞的新宠。

关于新宠这个话题,好莱坞永远都是只闻新人笑,不见旧人哭。比如说所谓的『英伦玫瑰』,就是出演《加勒比海盗》女一号的那个,我还真的不觉得她演的怎么样,而且形象上我一直觉得和另外一个女星,也是Jonny Deep的前女友,叫什么诺薇什么的十分类似,我经常看到『英伦玫瑰』就想到那个女的,两个人形象太像了。诺薇什么的曾经演出过一集的异性,出演里面的女机器人,令人印象深刻。不过这女的现在已经没有新闻了,最近的新闻也是若干年前跟林子祥一样在超市偷东西,然后被抓了,最后被告的一塌糊涂,然后从此就没消息了。

乱七八糟的来一通也不知道什么东西,已经凌晨一点半了,回去睡觉!
决定

下个周末,也就是3月1号,帮张YS同学办完婚礼,再下一个周末,去一趟西安。

2008年2月24日星期日

《这个男人来自地球》

有这样一个故事,讲的是某个物理学家告诉自己的学生说,你们以后再也不用研究物理学了,因为物理学所有的难点都已近被攻克了,你们后人只需要享受成果就可以了,物理学已经被研究到了极致。但其后的经验证明前辈的自信完完全全是错误的,应该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基础学科是到了尽头的,包括大家都认为研究起来很难出成果的最基础的数学。若干年前,好像也有这样的说法,说是电影这门艺术的所有的技巧都已经被研究透了,后人只是在技术上掌握的如何熟练而已,而没有办法再进行大的发挥和创造了。我一度也觉得很多故事非常难讲出新意,比如像性格分裂,按照我的想法我是不知道性格分裂还能拍出什么新意,但是杜琪峰的《神探》却能够拍出新意,并且只是换一个视角而已。所以,任何一个题材都可能有无穷无尽的拍法,并且有无穷无尽的可能,只是我们暂时还没有办法发现而已。007和肌肉横行的80年代,谁能想得到《伯恩的身份》这样的电影可以这样拍呢?不需要任何先进的武器,只靠一本书和一个风扇就可以搞定对手?谁会想到这种简朴的拍法会大行其道,受观众热捧呢?那个时候,我们还以为西装或肌肉、风流倜傥或蹩脚的幽默是动作电影绝对不能缺少的呢。

《这个男人来自地球》是从豆瓣上看到的介绍,看完之后真的是大呼过瘾:电影居然还可以这么拍!这部电影据说投资仅一万美元而已。一万美元,恐怕比大多数电影一分钟的投入都少,但是想不到的是,这部一万美元的电影却比绝大多数的大制作电影都要好看得多。这部电影的对白密度密集的惊人,以至于在看第一遍的时候,我眼睛基本上都是停留在字幕上,很难有办法将精力集中到角色上,但是就这样,这部电影却一点都不沉闷,反倒是给了人们无限的想象空间。只能说,编剧实在是太牛了,你根本没办法想象居然有人会用这种方式来讲述一个故事。

人类学家、生物学家、心理学家、艺术家、宗教信徒等,这些人都是哈佛大学的教授,可以说是人类学识的巅峰的人们,送另外一个同事离开哈佛,这个同事在临走之前的灵光一闪,向他的同事们透露了一个秘密:原来他已经在地球上生存了14000年!所有的人当然都不会相信,当这个人滔滔不绝的将所有的例证讲出来的时候,这些人一个一个的都濒临崩溃了……


《盲井》和《盲山》:李杨假以时日必成大师

《盲井》和《盲山》的故事梗概早就知道了,但是一直没看是因为觉得太沉重:一个是矿难,一个是拐卖妇女,都挺让人难受的。春节的时候终于看了《盲井》,然后这几天看了《盲山》,感觉李杨实在是拍的太牛了,只要他坚持这条路走下去,成为大师只是迟早的事情——当然,如果像张艺谋之流中途叛变那可就是晚节不保了。我觉得李杨拍电影很能沉得住气,不急于崭露自己的才华,这一点很难得,所以整个故事看下来才非常有意思。像是《盲井》一开始几分钟的场景,就是平常煤矿工人下井、上井的一些简单镜头而已。一开始不知道那两个人是骗子的话,还被他们和受害者的兄弟情深给蒙蔽了,感觉挺温馨的。聊天、随便的一个递水的动作和问候,都显得那么自然,真的好象是亲兄弟一样。而当观众刚开始觉得对话好像有点问题的时候,两个骗子突然将受害者毙命于井底,情节这才突转直下,进入了故事的正题。

《盲井》是一个预先就已经开始知道结局的故事,所以当王宝强扮演的角色出现的时候,大家理所当然的知道王宝强要被两个骗子骗到井底意图害命,只不过要看一下他如何才能脱身而已。王宝强靠自己的天真和善良救了自己,骗子之一——在《我叫刘跃进》中扮演刘跃进的那个演员显然在王宝强身上看到了自己孩子的影子,于是处处维护他,想放过他,却又怕同伴不答应,一直在犹豫之中,所以才给了王宝强若干个逃生的机会,包括喝送行酒和给他叫一个小姐等等。王宝强的演出真的是本色演出,甚至我觉得连他怕妓女的那个表演,但是完完全全自己的本色表演,所以才非常出色。

《盲山》同样也是一个预先知道结局的故事,所以看《盲山》的过程和看《盲井》有一定的相同之处,只不过王宝强在《盲井》里不用怕两个骗子把他卖了和失身而已。《盲山》一开始所谓的“采草药”的情节一开始,大家就基本上已经知道了这个姑娘必然是要给卖到山区给人家做媳妇的,所以陷入山区一点都不奇怪。买家并不是什么大富之家,也只是一般的贫苦农民而已,靠自己积攒的积蓄以及借来的钱买了一个媳妇,我想这七千块钱已经差不多是他们二三十年的所有能积攒的财富的总和了,所以当白雪梅试图以任何方式逃离的时候,他们会以“保护私有财产”的名义来想尽各种办法不让她逃跑。

和白雪梅一样被卖到这个山村的其他人都有着类似的遭遇,不同的是,她们的大多数人已经在被打、骂并且最终生儿育女之后,选择了认命,于是不再逃跑,而白雪梅则是没有一刻放弃逃跑的机会,一直在找任何一个机会逃走,并且最终成功了。

在《盲山》中,出现了一个黄老师的角色,黄老师就是白雪梅的丈夫的表弟,有全村最高的高中文化,基于对白雪梅大学生身份的羡慕和同情,最终和白雪梅有染。白雪梅一直哀求黄老师能够救自己逃走,而黄老师也一直答应,说有机会就帮她逃走。关于这个人物,在一些评论上说这个人是想帮忙,但是最终无奈,我倒是不这么认为,我觉得这个家伙是个胆小如鼠之辈,从来就没有想过帮助白雪梅逃出山庄,只是想占便宜而已。最典型的一件事就是,当最终这个“黄老师”选择离开山庄的时候,他甚至没有想办法通知白雪梅的家里,从而最终导致了白雪梅在山庄里怀孕并且生下小孩儿。不要说事件败露之后他没有机会找白雪梅要家里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果他确实计划帮白雪梅逃走的话,他有的是时间得到这些信息。

在这个买卖妇女已经成为了习惯的地方,所有的势力都默认买卖妇女的合法性。当白雪梅找到村支书的时候,村支书让她拿出身份证,证明自己的身份,他没有办法;当白雪梅逃走希望免费搭车的时候,被无情的拒绝;当白雪梅寄希望于邮递员,希望他能将信件带到家里的时候,想不到的确实邮递员从各家收取好处,然后将女人的信交给他们丈夫。当白雪梅第一次逃走上山向一个老人问去镇上的路的时候,老人毫不犹豫的指向镇的方向,而当追来的男人们问的时候,他指路的时候也没有一点犹豫,这样的事情在这个地方实在是太司空见惯了,人们对这样的事情根本没有任何感觉,就好象是天底下最正常的事情一样。唯一一个帮助白雪梅的成年人就是一样被卖到这个山庄的另一个女人,在白雪梅的婆婆想追的时候,把衣服丢到了溪水了,然后跟她说:“你的衣服掉到水里了”。

为了逃出生天,白雪梅可以做任何事情,包括和黄老师上床,以及和小卖店的老板上床。对她来说,逃出这个山庄,是她生存下来的唯一的目的,所以当她从小孩儿的嘴里知道邮递员根本没有将信寄出的时候,感觉到彻底的崩溃。邮递员的角色设定简直就是一绝,而最绝的就是,导演李杨真的能忍得住不让邮递员和白雪梅透露任何一点实情,只是无声的从白雪梅手里接过信件,然后找机会交给白雪梅的丈夫。我几次觉得邮递员在接信件的时候,应该会抬起头来说:“你不用浪费时间了,这些信件根本到不了你家人的手里。”,但是如果导演真的这么处理的话,远没有现在这样处理好。如果邮递员跳出来说什么透露剧情的话,那就是小聪明了。

白雪梅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就是一个她信任的小孩儿帮她寄了一封信,就是这封信,最终让白雪梅的父亲和公安人员找到了这里。在这里,孩子象征着未被污染的纯洁,不过我们理所当然的可以想象得到的是,在这样的环境熏陶之下,这个孩子长大之后必然要和他的父辈一样,攒钱,从人贩子手里买下一个妇女,然后囚禁她,强迫她为自己生育后代。所以,这里的纯洁反倒更让我们感觉到沉痛。

公安人员被围殴的情节应该是真实的,而公安人员迫不得已的丢下白雪梅仓皇而逃也可能是真实的,但是公安人员三天后返回,以特种兵的方法在黑夜里突袭然后将女人们救出的情节显然就是绝对不真实的了,这种绝对的不真实使我们意识到,实际上白雪梅并没有改变她的处境,也没有被救出,这是我觉得整个故事最让我感觉到悲痛的地方。是的,她并没有出来,所谓的黑夜侵袭和扬长而去只是痴人呓语而已,所以我认为白雪梅仍然被困顿在那个地方,并且可能她现在已经妥协。救人出来这件事本身只不过是导演的一个非常高明的反讽而已,就像整部电影最后的那一句话一样:

中国公安机关一直严厉打击拐卖妇女的犯罪活动,解救出无数倍拐卖的妇女,并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我想导演把这句话摆在这里的态度是再明显不过了。

故事被放在了陕西,有很多历史底蕴深重的调子,比如最后一段李商隐的“无题”:

相见时难别亦难
东风无力百花残
春蚕到死丝方尽
蜡炬成灰泪始干
苍凉而悠远的唱腔,没有任何背景音乐的衬托,我们相信这是真的民间小调。如同这里的文化一样,愚昧也源远流长。



补充:需要说的是,我来自农村,我的家里也有这种“买媳妇”的情况,一个我的长辈,现在想起来,当时应该是35岁左右,在贵州买了一个媳妇,人长得非常不错,性格也非常好,第一年的时候也跑了,但是最终男的又将她找回来了。由于我们是平原,所以不可能像山区那样封闭和不开化,我们不是从人贩子手里买媳妇,而是直接到贵州的山区比较偏远的地方,直接到对方的家里,如果双方谈的合适的话,就付钱将女的带回来(当然,这是人家说的,至于实际情况真的如何就不得而知了)。我们那里靠公路和铁路都非常近,如果要跑的话,根本没有任何可能限制女人们逃跑,或者也就是因为这样,所以留下的反倒是感情真的很好的那种。

2008年2月20日星期三

春节期间看过的电影

春节期间看了还算挺多电影,盘点一下:

  • 《东方承诺》:勇猛彪悍的人类之王阿拉贡,作为一个动作片的主演,居然和约翰尼·戴普丹尼尔·戴·刘易斯一起获得了奥斯卡影帝的提名;
  • 《神探》:刘青云的演出很出色,杜琪峰的电影非常不错;
  • 《破事儿》:彭浩翔的电影,中间陈奕迅和杜汶泽的《做节》巨搞,非常不错,陶杰推荐的《大头阿慧》没有想象的那么好,不过正值陈冠希“交口称赞”的时刻,所以据说也火;
  • 《辛普森一家》:恶搞了一堆电影,我觉得非常不错;不过电视剧的《辛普森一家》只看了一集就不想看了;
  • 《苍狼》:日本纪念成吉思汗800年的电影,不过没有太多的强悍,反倒是把家庭放在比较重要的地位;
  • 《刺杀神枪侠》:布拉德·皮特的新作,过程沉闷,结尾精彩。现在还没想清楚神枪侠为什么要自寻死路;
  • 《冲出宁静号》:也算是非常不错的科幻片;


2008年2月12日星期二

终于看到了足本的阿娇裸照

年前就弄得风生水起的陈冠希、阿娇裸照的事件,终于阿娇站出来了,不过就像和菜头说的那样,当初只不过是给人拍一个模模糊糊的露点而已,就哭成那样,现在三点纤毫毕现了都,居然还笑成这样,看来明星还真是多面得很。奉上这一个广为传颂的阿娇笑容,娱乐八卦从此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年代。



于是越来越感觉到拍《黄金罗盘》铩羽而归的导演克里斯·威茨毕竟在《美国派》里面还有一句传世经典的台词:God Bless Internet。因此,无论如何,我们都希望威茨继续去恶搞《美国派》,再也不用想去弄什么魔幻大片了。

正是由于互联网的存在,才改变了整个世界的格局,娱乐圈只不过是互联网小试身手的一个小小例证而已。早年间嘉玲、嘉欣、曼玉以及字母小姐们横行娱乐江湖的时候,娱乐八卦杂志们能拿到的,最多也就是一两张模糊不清的照片、一两段掺杂了杂音的视频,仅凭此根本没办法知道到底事情的原委如何。想当年的这些风云人物应该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互联网的笼罩之下,而且,即使当初是拍了什么Video,估计也是录像带,在某一个富商的家里仅供自己欣赏而已,覆盖面最多也就是涉及到亲朋好友,圈子里面的人自己乐一乐而已。而在这个网络畅通无阻的年代,虽然我们没办法像陈冠希一样让那么多女星为自己服务以及为那么多女星服务,但是我们终于可以满足自己的偷窥之欲,而且,这一次的偷窥真的仿佛我们就无声的站在他人夫妇(情夫情妇)的窗前,静静的欣赏里面的颠鸾倒凤和翻云覆雨。

在昨天,终于下了陈冠希和阿娇的裸照之后,发现这一次的裸照事件果然是绝对的不同凡响,实在是无比写实、无比大胆,我想从此之后阿娇的“幼齿”粉丝可能会要减少一部分,而阿娇的“成人”粉丝以后估计就增长了不少,我说过,我觉得阿娇还挺不错的,看完裸照之后,发现阿娇的床上功夫果然也是无比纯熟。看了这个之后,你就会知道,所谓某某女星在银幕上献出“初吻”、“初床”之类的,绝对是屁话,这些对这帮丫头们来说简直就是家常便饭。无比清晰的私隐部位实在是让网民们大饱眼福,所以最近网上恶搞,出了“冠希腊肠短装版”和“阿娇鲍鱼”,一并奉献在这里
如果是一张照片的话,明星们肯定可以抵死不认;但是实在是太精彩的照片了,而且如果是PS的话,也极难PS出连续的视频效果来,所以,冠希和阿娇都没有否认事件的真实性,也就是说,他们已经承认了在照片里面演出AV的就是自己本尊,而决不是假冒的。

应该是天涯的牛人写了一个顺口溜,实在是太牛了,也转在这里,同乐:
《打东边来了个冠希》

打东边来了个冠西
手里拿了个相机
打西边来了个名妓
嘴里叼了个鸡鸡
东边来的冠西要用手里拿的相机拍西边名妓嘴里的鸡鸡
名妓不愿意冠西拿手里的相机拍嘴里的鸡鸡
冠西非要拿手里的相机拍名妓嘴里的鸡鸡
冠西抡起名妓嘴里的鸡鸡抽了叼鸡鸡的名妓一鸡鸡
名妓夺过冠西手里的相机照冠西手里的鸡鸡一相机
也不知是拿着相机的冠西给了叼鸡鸡的名妓一相机
还是叼着鸡鸡的名妓给了拿着相机的冠西的鸡鸡一相机
只知道冠西的相机拍下叼着冠西的鸡鸡的名妓进了冠西的计算机...

2008年2月5日星期二

《星尘》

和所有的童话故事一样,《星尘》基本上也没什么特别出彩的——除了特别长之外,居然有两个小时还要多,看惯了90分钟的电影,太长的时间很容易让人感到疲倦。挑选Clare Danes作为下凡的星宿难说是一个好的决定,Clare的金发碧眼当然可以在星光闪烁之下更加熠熠生辉,但是她的脸有点大,有点方,如果找一个小巧一点的小脸美人来扮演的话,应该也不错。多年以前Clare和迪卡普里奥主演了现代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当时正是两个人都在事业上升的时候;后来迪卡普里奥的大制作一部接着一部,而Clare的后劲却明显不足,好几年没看到,只是听到有新闻说是因为说了什么话结果给菲律宾还是哪个东南亚国家给禁止入境了,然后又是拍了施瓦辛格毫无创意的《终结者3》,对里面所有的人物、所有的情节都记不太清楚了,只记得那个胳膊和大腿都可以变成枪械的女机器人——没有那么漂亮,而且机器人的创意明显不足。后来,基本上就没有听到关于这位青春偶像Clare Danes的消息了。在《星尘》里面,Clare扮演的不再是走青春路线的美少女,而是在天上悬挂了几个世纪,到了凡间之后变成了美女的星星。总的来说金发俏脸还是为这个角色增辉不少,不过看着小姑娘说着荒腔走板、拿腔做调的仿英国式的口音还是有点不爽。英国式英语看来只有在像《黄金罗盘》、《哈利波特》这样的巨古老的电影中才会受到重视,现实生活里面如果操这样的口音恐怕早就给人嘲笑到死了。

罗伯特·德尼罗的舞蹈暂且不说,得表扬一下太久没有露面的米歇尔·菲佛,扮演要吃星星之心的老妖精,这位大美女想来和金·贝辛格是同龄人,现在这么说都是差不多奔五的人了——刚刚到IMDB上查了一下,米歇尔是1958年生人,到08年正好是50岁;而金·贝辛格则是1953年,今年已经是55岁了。这么多年没有出来,一露面还是身材依旧,可见大明星就是大明星,希望米歇尔·菲佛这几年还可以多拍几部电影,年华老去,荧幕上一点都看不出来,看上去永远是30几岁的样子,实在是不容易。

原来的玉女变成了老妖精,虽然开头结尾的扮相吓人,不过中间确实是给人惊喜;装傻扮纯的小Clare,要成为老妖精,前面的路还长着呢。

2008年2月4日星期一

《冲出宁静号》——原来我早就已经看过了

最近这段时间,在新浪视频上看《萤火虫》这部电视剧,还专门写了点东西,纪念一下《萤火虫》从电视剧升级到大荧幕,顺带讽刺一下从大荧幕回到小荧幕而注定无建树的《终结者外传之Sarah传奇》。然后昨天的时候,除了去见了一趟客户吃了一个饭之外,基本上没有做任何事情,都是在下载电影和在网上看文章,最后终于下载完成了《冲出宁静号》,当电影一开始的时候,我就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接着往下看,才发现,原来这部电影我可能早在两年前就已经看过了,这根本不是一部新电影,对我来说。不过真的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对这部电影毫无印象,一点感觉也没有,所以当最终看完的时候,有点感觉是看了一个全新的电影。Mal船长也算是有特色的了,不够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毫无印象,比较有印象的反倒是联盟派出的黑人杀手,从头到尾都比较有型。

《冲出宁静号》算是一部挺不错的电影,使用了电视剧《萤火虫》的原班人马,延续了原来所有的故事,并且给了故事一个应有的答案,对于导演Joss Whedon来说,算是一个Happy Ending了。在电视剧里面我非常喜欢的『魅姬』在电影里面对她的身份只是一带而过,没有电视剧中接客的情节,增加了Mal船长单刀赴会,勇救美人的情节,算是非常不错了,不过魅姬Inara在电影里面看起来比电视剧要稍胖一些,不知道是拍摄的原因还是演员本身就已经发福了。

需要说一下的就是,这部电影在很大程度上是给《萤火虫》的粉丝拍的,所以如果没有看过《萤火虫》的话,不是太容易看懂有些细节和一些笑话,我也是只看了萤火虫几集而已,但是看到《冲出宁静号》就可以马上投入到剧情里面。需要表扬一下的是,升级到大屏幕之后,“宁静号”的外型并没有发生很大的变化,但是整个场面确实是比电视剧上的捉襟见肘要阔绰得多了,所以整个场面虽然不算是非常恢弘,但还是非常不错的。

让我感觉比较不解的是,不知道为什么,在美国的科幻电影中,总是会提到Reever这样一个概念,就是那种食人族,但是有着高智商(否则怎么驾驶和维修飞船)的人类,或者是高智能的动物之类的。在《星际之门》(StarGate)里面,大家也是谈起Reevers色变,Reevers在星际之门中是像人类饲养猪狗一样饲养他们,然后在收割的季节就将人吃掉;而在《萤火虫》、《冲出宁静号》里面,Reevers则是一群被化学气体改变了特性的人类,以虐杀其他人为乐。

我觉得像Reevers类似的生命体,很难能够解释他们为什么会存在:他们有着非常低等的需求,吃人、杀人、强奸、虐待等等,但是因为是科幻电影,人类在当时都已经有了非常强大的武器了,所以他们又必须能够驾驭这些武器,比如飞船、未来的枪械等等。如果看到《冲出宁静号》里面所有的Reevers的话,你就会很难理解,像出现在镜头中的那些Reevers,野蛮、粗鲁、蠢笨以及基本上处于无意识状态,有点像《生化危机》中的僵尸一样,这样的『人』怎么有可能掌握驾驶和维修飞船、武器、科技等的可能呢?所以,Reevers的存在,根本就是为了剧情冲突的需要而设立的,但是却非常不合逻辑。就像我在说《我是传奇》里面的黑夜幽灵一样,既然他们已经有智商,那么就完全可能创造另外一个世界,而不是像动物一样生存、破坏。从这一点上来说,美国科幻片统统的把这些坏人给『看简单了』。

不论如何,《冲出宁静号》确实是值得纪念一下的电影,我居然看过之后一点印象都没有,应该责备。

2008年2月3日星期日

我原本其实挺看好阿娇的

Twins里面的两个女生刚出来的时候,很长时间都弄不清哪个是阿娇、哪个是阿Sa,直到后来这两张脸不停的出现、不停的出现、不停的出现,最后终于搞清楚了:难看的那个是阿Sa,好看的那个是阿娇——不过这只是我们这代人的看法,新新人类好像更喜欢阿Sa,连她自己都说,饼子脸又怎么样?现在流行这个。不过就我个人的品位来说,我非常喜欢阿娇,我比较喜欢这种乖乖女类型的,不喜欢太闹的,闹得心烦。可就是没办法,阿Sa如日中天,一直火爆过阿娇,但是阿娇却一直不愠不火。我老是觉得,如果Twins解散,或者有一个什么别的机会的话,阿娇应该会比阿Sa发展好一些,说不定演电影什么的,走上另外一条道路,也未可知。后来真的演电影了,一开始嫩的不行,也就将就着看;后来演多了,还发现阿娇真是没什么进步,去年去看了一下那个《地狱十九层》,简直把我给看腻歪了,什么烂鬼东西啊?

后来阿娇同学出了一个露点事件,说是在哪儿哪儿哪儿换衣服的时候给人家拍了,然后报纸也登,网络也传。虽然盛传说是为了Twins拆分造势,或者是别的什么原因,我还真不太信,后来香港演艺协会纷纷出来谴责,还专门搞了一个活动,声援小娇娇,成龙也出来了,还有一堆人。现场阿娇梨花带雨的那么一哭,真是苦的我心软了——瞧把人家孩子给害的,多惨啊。今年刚开始,又弄了和陈冠希的裸照事件,我后知后觉,翻遍了互联网也找不到原版的裸照,实在是把我给恨得——怎么俺就那么命苦?非要等千千万万人都过了眼之后才能看到?那可是俺喜欢的阿娇啊!刚才在一个网址终于找到无码的原照了,唉,其实都是正常男女做的最普通的事情,只不过放到明星身上被放大了无穷倍而已。都是阿娇自己的问题,打炮也就打炮,结果还给人拍了,实在是失算,失算!又跟陈冠希这小子弄到一块,我非常不爽这个家伙,妈的!

相比之前的换衣服露胸相比,这一次阿娇可是三点尽露了,而且这次毫无疑问是你情我愿的,已经有人说了,这次的事情弄得比上个世纪的『字母小姐』的事情还要大,当然了,那次的字母小姐的时候,大家也不过是怀疑嘉玲给人家强暴,有那么一、两张照片而已,而现在呢?简直都快成了A片了,通过互联网,根本就没办法控制流通,而阿娇!居然摆出让男人们觉得无比爽的Pose出来,这简直就是……!唉,没办法了,看来如果还想在演艺圈混的话,想不转型也不行了。可怜我当时还那么喜欢梨花带雨、娇小可爱的阿娇啊!!!
终于放晴了

昨天因为在STV做事,直到凌晨才回家,回家的时候,虽然已经没有在下雨了,但是仍然挺冷,在“港味道”吃了点热乎乎的东西,然后回家睡觉。星期天没定闹钟,所以睡到自然醒的时候,觉得实在是太舒服了,而外面的一天光亮似乎告诉我已经是很晚了,拿出手机,发现只不过才8:30而已,原来老天已经放晴了。连续一周以上的阴雨天气,搞得广州也冷得难以忍受,所以今天出了太阳,实在是太舒服了。中午去STV吃饭的路上,公交车上晒着暖暖的阳光,真是舒服极了。


《CJ7》:一句话


郭德纲试图让相声不再“教育人”从而使相声获得了新生,周星驰搞了这么多年无厘头之后开始试图让电影去“教育人”。老实说,他之前从来没这么干过,为什么?发生了什么事情?
《长江七号》不是周星驰的电影

之前曾经跟一些朋友们聊过电影,有些人对《集结号》、《投名状》不太感兴趣,说有一部电影要一路等,就是周星驰的《长江七号》,我不知道这些等待周星驰的朋友们是不是看了《CJ7》之后会失望,反正我是非常失望,这根本就不是一部周星驰的电影。周星驰自己曾经说过,他并不希望自己在电影中出演角色,而是希望以导演的身份来执导这部电影,如果这句话是真心的话那么我相信周星驰也应该知道,这样的一部电影,根本就不是周氏电影。而实际上,随着周星驰的『与时俱进』,我们看到完整意义上的周氏电影的可能性已经越来越小了,我们心目中的那个周星驰已经离我们渐行渐远,最终我们将只能在记忆中寻找曾经的周星驰。

之前看《投名状》、《兄弟》、《铁三角》等电影的时候,我就说过,这些电影为了内地市场,已经完全放弃了自己作为『港片』的所有要素,因此已经变得不那么好看了,港片之所以好看,就是因为港片有着自己独特的魅力,比如黑社会特色、警匪争斗和勾结、讽刺朝廷的黑暗、揭示民众的苦难,这往往都是港片中最经常见到的,因为长久以来,香港处在英国的统治之下,而又有着自己不可改变的华人血统和文化,于是这些电影更多的是在一个开放的角度之下审视中国的政治与民生,因此当然会思维恣意,想到什么就拍什么。对于当时的香港来说,大陆绝对不是一个『市场』,可以看到,当时的港星基本上和内地演员极少有合作,不知道是不是我当时比较势利,至少从我从小耳渎目染的情况来看,『港星』当然要比内地的演员要高很多,那个时候,香港电影的目标是整个华人世界,甚至是欧美市场,比如像成龙和更早的李小龙,内地市场根本就不在他们的考虑之内,所以对内地市场基本上是不屑一顾。内地的演员也就是和香港的沦为二流的演员合作一下,满足一下和『港星』合作的感觉,刘晓庆不是曾经和TVB的一个过气的艺员传过绯闻吗?还有姜文曾经和万梓良合作过一部电影,按照港片的路数来看,那是一部非常普通的电影,在无论姜文还是万梓良的表演生涯里都不值一提。

到了九十年代后期乃至这个世纪,随着内地经济的发展,港星才逐渐进入大陆拍片,而到了这几年,『港星』这个词汇都快成了骂人的话了,在香港红透天的容祖儿和陈奕迅,目前在内地基本上没有什么市场。香港的导演、演员纷纷到内地寻找机会,拍摄电影,这本身是无可厚非的,演员本来都是势利眼,没钱谁来?但问题是,在祖国大地一而贯之的『政治正确』的伟大理论的指导之下,香港的导演、演员在内地拍摄的电影都已经变得乱七八糟,惨不忍睹。如果说我们的『政治正确』的招牌仍然不拆的话,再过几年,香港的导演就可以拍《小兵张嘎》、《董存瑞》这样的电影而让我们看不出丝毫的『香港痕迹』了,这,就是香港电影的悲哀,也是中国电影的悲哀。『马照跑、舞照跳』的香港,在五十年后,极可能沦为像重庆、天津一样的直辖市,搞不准到时候我们可以直接往香港市派市长了,他们现在还在争什么『双普选』,根本意识不到所谓的『普选』对他们来说根本没什么意义,岂不可笑?

作为一个演员,周星驰的演艺生涯早已在华人世界声威阵阵了,当蔑视香港,视香港为『文化沙漠』的一批人垂垂老去,而泡街边的录像厅、凌晨一点钟左右在录像厅大家都不说话靠跺脚让老板心领神会的『换带子』的一批人成长起来的时候,当年陪伴自己成长的一切当然要找到合理的理由和主流的解释,这就是为什么香港可以从一个文化上鸟不生蛋的鬼地方,到一个满天神佛的圣土。看看金庸就知道,放到二十年前,金庸在内地算什么?对于周星驰来说,已经不需要再用演技来证实自己,所以我想周不想出演《长江七号》应该是真的。毫不夸张的说,这部内地参与投资的电影已经完全放弃了香港市场,今天刚看到一篇影评,是说《CJ7》的配音不够好的,老实说,香港人!能够给你们配粤语已经不错了,下一部电影,周星驰的演员可能全都是普通话的,你们爱看不看,周导根本就不在乎。从片中毫不掩饰的简体字、宁波的路名、XX会馆已经可以看到,周星驰根本已经不在乎香港市场了。想当初《少林足球》在珠海拍摄,还是要考虑香港、内地,尤其是绝大部分演员都是香港演员(包括酱爆,广州人),而内地演员仅赵薇作为一个陪衬;《功夫》仍然考虑了香港因素,因为毕竟有元华和元秋;但是到了《CJ7》,周星驰已经放心的启用内地的环境、演员以及各种其他的因素了,所以说,港片的因素已经越来越在周导的电影中看不到了,而香港观众也越来越成为周星驰最少考虑的因素。

我并不反对香港电影杀入内地,相反,我非常欢迎,但是在内地广电的『禁』字大棒之下,香港电影,只要是瞄准内地的,基本上都丧失了应有的水准和自己的特色,开始变得不那么好看,不那么好笑了。

OK,老实说吧,我非常怀念王晶和周星驰联手打造“屎尿屁”的年头,可是在内地,一定会因为有不雅用语,不准上映而被禁;我非常希望看到周润发黑衣飘摆,遍地飞鸽的英姿,可是广电局一定会说“内地没有这种组织”(审阅《出埃及记》的傻逼评语)而被禁,所以周润发一定要头戴皇冠,堂而皇之的扮演他并不怎么擅长的这类正剧;我非常喜欢叶玉卿当时一脱倾城的骚样,不用说了,未来二十年我们在内地影院中都看不到色情。你不是告广电局说《色戒》给剪了吗?对不起,法院说请你拿出证据出来,如果你真的把盗版盘拿出来展示梁朝伟的蛋蛋的话,我想剩下的就应该是警察的事情了,法院完全可以就此脱身。

所以我已经不喜欢这些进入内地的导演、演员的电影,当香港电影不能嘲笑、不能讽刺、不能黄色、不能下流、不能黑色的时候,对不起,你们所说的香港电影在哪儿呢?我怎么一部都看不到?

所以,我仍然喜欢根本不考虑内地市场的杜琪峰,他的《黑社会1》、《黑社会2》、《神探》、《跟踪》等电影,在开拍的时候绝对没有考虑过内地市场,所以才情没有受到任何限制,仍然大气和恢弘;我仍然喜欢正在严重考虑内地市场的彭浩翔,《AV女郎》、《公主复仇记》、《出埃及记》不断给我们惊喜;我还喜欢邱礼涛,这个曾经拍出《人肉叉烧包》的导演在拍了无数部烂片之后,突然出了一部技惊四座的《性工作者十日谈》,眼光所至,直指香港日渐衰败的经济之下,曾经无比辉煌的夜总会和落架的凤凰不如鸡的夜总会小姐,而广电局傻逼副局长张宏森一句“我没办法相信这么纯洁的姑娘会去做妓女”就完全可以封杀这部电影——补一句,这傻逼估计到现在还没想通呢。

所以,别跟我说《CJ7》周星驰有什么转型;别跟我说在内地的香港导演和演员,我不期待他们能玩出什么花样;或者,我现在还能期待的,就是彭浩翔以他的学历和见识,在进军内地之后,能够不着痕迹的避开所有的禁忌,而又能让我们找到港片的乐趣。嗯,那就等着看冯小刚的《贵族》和《贵族》之后的彭浩翔吧。

另外请大家想象一下,想当年胡金铨和徐克无比黑暗阴冷的《笑傲江湖》,如果在内地的话,会变成什么样子?还会不会成为传世经典?

2008年2月1日星期五

《神探》:人格分裂 杜琪峰的经典之作

在评论凯文·科斯特纳和黛米·摩尔演的《Mr. Brooks》的时候,我说,因为这是一部将人格分裂的电影,而这样的电影早在10年以前甚至更早的时候已经全部被拍完了,我记得当时曾经看过一个人分裂成七个人格出来,精彩无比,所以再看到像《Mr. Brooks》的时候,简直就是毫无新意。我当时以为,“人格分裂”这种情节已经不可能再被拍出什么新意了,因为无非就是自己的人格之间的互相角力而已,看到人格分裂,就已经可以预知结局了,所以,一部惊悚电影如果想用『人格分裂』这个招牌的话,是非常容易给拍成大路货的。

不过,杜琪峰的《神探》虽然讲的也是人格分裂,但却因为换了一个视角,而拍出了完全不同的新意,那种惊悚的感觉,实在是很长时间没有感觉到了,终于看到一部非常经典的惊悚电影,要知道,这个年头,想要被电影“吓一跳”,实在已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杜琪峰+韦家辉+刘青云,这样的铁三角拍出来的东西当然不会错(至少比07年许可、林岭东、杜琪峰所谓的《铁三角》强太多了),刘青云去年才实至名归的得到了香港电影金像奖的最佳男主角,而杜琪峰旺盛的导演和创作能力,使得银河印象佳作频出。

在这里提一下罗伯特·德尼罗,看起来有点文不对题,实际上还是有关系的,据说有一次拍电影的时候,因为要演出的角色在剧本中差不多两天两夜没有睡觉,到真正拍摄的时候,等德尼罗到场,大家看到德尼罗无比疲惫的样子,就问出了什么事情,德尼罗说,我就是按照剧本的要求,两天两夜没有休息。这被称之为“方法派演技”,方法派认为所演出的东西,演员必须要亲自体验一下,然后才能栩栩如生的在银幕上展现出来;所以,有的演员会真的按照剧本的要求去吸毒,而据说曾经有女记者为了体验生活,真的去做妓女——后来发现比做记者好赚,所以没有上岸。在《愤怒的公牛》里面,为了角色的需要,德尼罗为了演出自甘堕落的拳击手,曾经在六个月之内暴增上百磅的体重,出色的出演了这一角色,并且最终凭借这一角色捧走了一尊奥斯卡影帝的小金人。

以上就是方法派演技,而如果要说一下刘青云在《神探》里面所扮演的角色的话,就可以用“方法派破案侦探”来形容。就是说,遇到案情的时候,神探会将自己假设成为匪徒,并且按照匪徒的做事方法重新做一遍,然后在其中找到突破点;还有,神探并不只是模仿犯案匪徒,有的时候,为了破案需要,模仿一下受害人也是必需的,所以,当知道其中的一个受害人被杀死然后活埋的时候,神探真的就挖了一个坑,然后把自己给埋了。就是凭着“方法派破案”的独到手法,神探破了很多案子,但是也让自己走向了癫狂,他可以看到每一个人在其本身的人格之外的分裂的人格,并且能够知道这些分裂人格各自的性格特点和行事方法。一句话,他可以洞穿人心的每一个角落。

因为一个特殊的案子,已经退出警界的神探重新出山,帮助一个无能为力的警察办一件案子,在案子里面,他发现了一个凶手,而这个凶手居然可以分裂出七个不同的人格出来,每一个人格都有自己的特点,这些人格组合在一起,成了一个杀人行凶的案犯。刘青云用尽全力,终于将案犯击毙,而结局竟然是他自己都想不到的……

杜琪峰在拍摄这部电影的时候,完全换了另外一个视角,从而使得俗套的不能再俗套的“人格分裂”有了全新的与众不同,这就是杜琪峰高明的地方。原来我们所看到的人格分裂,一般都是通过分裂的人本身这一视角来完成的,其他人的视角当然有,但主要是为了让观众看到人物的突然转换,给人以惊悚,而分裂的人格自身之间的对话、挣扎、搏斗,都是通过第一视角来完成的。这种类型的电影已经比比皆是了,而杜琪峰则从另外一个可以洞穿人物性格的神探的眼中,去看一个人格分裂的人的行为的,这种视角是从来没有过的,所以可以给观众带来更多的观感。

以《神探》的整个案子来说,其实是非常简单的,在开始的几分钟之内,已经将案情的结局告诉了观众,让观众知道是林家栋扮演的警察杀死了另外一个警察,这样做的风险是很大的,观众在已经知道了电影结局的前提下,如何还能保证有兴趣看下去?杜琪峰做到了,当我们看到疯疯癫癫的刘青云在家里和“妻子”吵架的时候,从安志杰扮演的警察的角度,也就是正常人的角度看起来,却完全是刘青云在对着空气自说自话,对面没有任何人,刘青云的不正常已经可以知道了,但是基于对“神探”的敬畏,安志杰还是坚持让刘青云协助自己查案。当第一次刘青云跟踪林家栋,也就是坏警察的时候,前面的警察突然从一个变成七个,而且每一个都不同的时候,感觉非常有新意,当然也觉得惊喜。以往的“人格分类”,都是由一个人扮演不同的角色,比如强者、弱者、老年、少年等等,全都是由人格分裂的人自己来完成的。而这一次,杜琪峰干脆就动用了七个演员,由这七个演员来扮演同一个角色的不同的性格,这么做的结果就是不同的演员可以发挥的余地更大了:女的(名字忘了)性格足智多谋、张家辉扮演的那个性格勇猛粗鲁、林雪扮演的那个性格贪吃懦弱,所有的这一切,都不用一个人来做,而启用不同的演员来做,这样从视觉上来说,观众一旦接受了这一个事实之后,剩下的任何一个性格出来,都可以非常清楚的知道这个性格的特点了,根本不用演员再去做表演观众就可以理解,从这一点上来说,可以说是事半功倍。

杜琪峰最近几年产量颇高,而且质量也很高,比如像之前梁家辉和任达华的《跟踪》,特别好,而又充满了宿命的味道,绝对是佳作。杜琪峰对演员颇有一用到底的味道,比如像邵美琪,几乎在各种各样的电影中都可以看到,当然,绝对的杜琪峰电影的配角之王非林雪莫属——而且,我觉得这几年林雪几乎都没有拍过其他人的电影,只有杜琪峰一个人的。没有了在《铁三角》里面夸张而不可信的表演,这一次林雪在《神探》里面表现的非常不错,上一次在《跟踪》里面表现也非常不错。
香港高官的外号

曾荫权:煲呔,文革曾
煲呔是因为曾荫权喜欢打领结的原因;文革曾是07年提出来的,曾荫权说了一句错话,跟文革有关系,于是有了这个外号。

唐英年:唐唐
昵称,当年张国荣的同性伴侣也叫这个名字。

陈冯富珍:杀鸡珍
SARS的时候,陈冯富珍勒令杀掉所有的鸡只,于是有此绰号,直到多年以后出任世卫总干事,仍然被港人称之为杀鸡珍。